尽管婚庆行业蓬勃发展,而社会风气是喜欢庆祝婚姻,事实是在加拿大,有四成婚姻以离婚收场 [1]

父母失望之余,更加雪上加霜的是,给予一对幸福新人的金钱,无论是帮助他们购买房子,还是建立新生活,现已失去或者正在离婚法庭上备受争夺。

40 有四成加拿大人, 婚姻以離婚收場¹

道明財富 (TD Wealth) 稅務和遺產規劃師Laima Alberings指出,這種情況不必發生。在現今價格嚴峻的樓市中,她的客戶憂慮如何在財務上扶助子女,並且在不幸地發生最壞情況的時候,如何保護這筆資助。

道明财富 (TD Wealth) 税务和遗产规划师Laima Alberings指出,这种情况不必发生。在现今价格严峻的房地产市场中,她的客户忧虑如何在财务上扶助子女,并且在不幸地发生最坏情况的时候,如何保护这笔资助。

她说:〝因此,当谈及资助孩子购买婚房的最佳方法时,我首先会问:是否要保护这笔款项免受将来离婚或分居的结局影响?〞。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您需要采取行动来保护这笔资金。

Alberings 说,问题在于如果父母只是简单地将钱作为礼物送出,就会失去控制权。人们想要避免的局面是例如父母有意把这笔钱用作孩子购买婚房的首付,不幸孩子婚姻却在数年后破裂而出现金钱纠纷。在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家庭法规定夫妇的住所与其他资产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未经双方许可是不得出售。如果没有横生枝节,房屋价值减去贷款后的余额可以平分为二,这意味着先前给予这对夫妇的任何加入房屋净值中的馈赠,也将平分为二。

Alberings 指出,一段普通法关系破裂后的财产分配,在省级法例下未必有同样的处理方法。安省的家庭法规定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必须共享财务收益,而此规定仅适用于已婚夫妇。然而,Alberings 也指出,如果普通法伴侣认为自己对有关房产做出了重大贡献,则可以控告前任伴侣,争取权益。假如两人都拥有房屋所有权,在所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当这段普通法关系结束,他们最终可分享售房所得收益。

〝我首先会问: 是否要保护这笔款项 免受将来离婚或分居 的结局影响?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那么您需要采取行动 来保护这笔资金。“

避免上述情况的方法之一是向孩子和/或其配偶提供正式的担保贷款,而不是〝无条件〞的馈赠。这意味您要找律师和支付法律费用,但这做法可以巩固这笔金钱背后的意图。以该物业作为抵押的贷款应有文件纪录,当中包括明确的还款时间表、利率和贷款还清日期。在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这笔贷款应不在财产分配之列,因为有文件证明这是贷款而非馈赠。

Alberings 强调贷款文件应由律师制订。如果这是您在厨房餐桌上拟定的非正式协议(〝在您有能力时偿还〞),并且没有实际预期贷款将于何时清还,这笔〝家庭自制贷款〞如果在日后发生问题要由法官处理,可能会被视为馈赠。

Alberings 说:〝如果父母打算提供贷款而非做出馈赠,但是贷款条款宽松,并且没有落实执行,又或者父母只在孩子与其配偶分居后才认为这是一笔贷款,那么法庭不大可能会切实执行这笔贷款。〞
如果成年子女遇上债权人问题,担保贷款还可以保障父母的金钱。由于这笔贷款是以物业的业权作为抵押,它的申索权将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对这项资产的索偿。

还有其他方法来保护您的金钱,其中包括无担保贷款,但与担保贷款相比,父母对其金钱的控制权更少,原因是没有资产作为提出申索的基础,也不会允许父母接管子女的房屋 (如果事情发展到那地步)。如果子女拖欠无担保贷款,父母将要与其他债权人一起轮候索偿。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无担保贷款会有较高的利率,这是由父母和孩子商议的问题。

另一选择是全权信托。如果父母拥有一处房产,但并不住在其中,并且愿意让孩子及其伴侣居住,那么父母可以考虑成立这种信托。具体来说,这是让孩子在该物业居住,而信托表明了该物业的使用条件。由于该物业仍然由受托人 (父母) 控制,它不会在婚姻破裂后落在姻戚手中,也不会给孩子的债权人夺去。

〝如果父母打算提供 贷款而非做出馈赠, 然而贷款条款宽松 并且没有落实执行…… 那么法庭不大可能 会切实执行 这笔贷款。〞

如果父母想向孩子馈赠现金,但并非用来购房,赠与契约可派上用场以保障这份礼物。交由律师帮忙制订契约,让这份馈赠免被视为家庭财产,以便在未来发生离婚或分居事件时可以得到保护。赠与契约会表明馈赠的金额,而这份馈赠的任何增长或所产生的收入只被视为是孩子的礼物,与其配偶无关。

若没有赠与契约,一旦孩子婚姻破裂,其配偶也许会辩称这份馈赠是给予他们两人的。此外,在审理离婚时,省级的家庭法可能规定只有父母给予的本金被视为礼物,而该笔款项所带来的任何增长可能被分配给双方。

合约和家庭法的问题复杂,您最好在资助孩子购买房产之前寻求法律意见,无论您的孩子是正式结婚还是处于普通法关系。财务专业人士也可以帮助您在孩子的人生历程中为其提供资金,并采取措施,尽可能确保资金安全。

 

是馈赠还是贷款?

安省法庭在2015年审理一宗纠纷,这是关于一对夫妇从该名丈夫的父母得到的金钱 [2]。这对夫妇在2002年结婚,丈夫得到父母的 90,414.39 元资助,以帮助支付新房的首付。父母还给了他额外的 67,000 元,用于进一步维护房屋。

这段婚姻在2011年破裂。丈夫名下的房子被卖掉了,所得的钱存入了他母亲的账户。然而,不久之后,这笔钱重回丈夫的账户,前妻不获分文,于是将前夫告上法庭。

前夫声称,他与父母签署了文件,表明那笔款项是一笔10年期的贷款,必须连本带息偿还。可是他们无法提供任何书面文件,声称这是因为母亲在打扫房子时不小心毁坏了文件。

在没有任何贷款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法官裁定,为婚姻住所支付的金钱是馈赠,这意味着妻子有权得到56,000元的均等付款,以及利息。

DON SUTTON
MONEYTALK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