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姐 (化名) 告诉她的朋友,她希望要是能够回到过去改变历史就好了,真希望从来未曾遇见过其前夫,从来没有和他结婚。但最重要的是,她希望她之前要是听取了建议,去订立婚前协议就好了。

戴小姐是一名独立工作的平面设计师,在遇上前夫前努力赚钱买了自己的房子。这是半自住、半出租的物业。这似乎是一项明智的投资,因为她没有退休金,房子将是她的退休储蓄。
但是,戴小姐翻了个白眼,叹气表示她看走了眼,堕入了爱河。她和新婚丈夫以她所购买的房子作抵押,为另一所两人将入住的房子获取贷款。后来他们厌倦了当房东,卖掉了原来的房子,把所得款项用来购买第二套房子,并将余款供进他们的注册退休储蓄计划 (RRSP)。
后来他们离婚了。戴小姐惊讶地发现,两人除了取回各自对这段婚姻的付出之外,丈夫还带走了他并没同样出钱购买的半套房子,以及他从来没有作出供款的退休储蓄。
此外,他还对她的小生意索要一半的价值。

戴小姐说,婚姻失败已够糟糕,但当年不知道婚前协议可以怎样帮助她,她真的希望能有一部时光倒流机。

在一些再婚案例中,有些人觉得婚前协议一词含有某些思想包袱,这大多是误解。比方说,婚前协议不应负上是给富裕人士用来保护其财富,免受新配偶虎视眈眈的不该有的坏名声。

然而,道明财富 (TD Wealth) 税务和遗产规划总监Nicole Ewing 表示,婚前协议已越来越被再婚者接受,尤其是那些拥有房产、储蓄、肩负财务责任,并有其个人独立目标的人士。

她指出,婚前协议对首次结婚者也越来越重要。事实上,她会建议即使您已婚多年,也可能要思考一下您的财务状况有何变化,以及婚后协议是否有用。

Ewing 解释说,婚前协议远非给一段关系带来磨擦,它其实为在婚姻生活、婚姻破裂或其中一方离世的情况下,制订管理或分担财务的计划,这对双方都有帮助。

她表示:〝婚前协议正在成为同居的正常部分,也常态化地成为结婚的一部分。人们正在讨论和研究如何处理。配偶都在经济上更加独立,并讨论怎样分担开支、两人应共用哪些金钱,以及有哪些金钱不能给予对方。〞

Ewing继续说:〝在过去,夫妇的金钱混为一体,没有任何计划,现在比从前有规划多了。〞

什么是婚前协议? 

当两人结婚或是普通法同居时,他们的金钱和财产便要受联邦、省级法律和普通法的管辖,这些法律阐明每人在各种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

现举一对虚构夫妻为例。博柏和玛丽都是第二次结婚,婚后25年来居住在博柏的房屋里。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博柏去世或两人分居,玛丽可合法地对房屋的拥有权提出申索,原因是这所房子在安省的家庭法下被视为婚姻居所。然而,婚前协议使许多问题 (但不是子女抚养费) 可以商量。如果博柏希望在他去世后,其旧居由第一段婚姻中所生子女来继承,怎么办?如果他与玛丽的婚姻失败,他希望保留这个居所,那又怎么办?假如玛丽愿意,她可以在婚前协议中放弃对婚姻居所的价值提出申索的权利,以便换取现金和解等等。要注意的是关于婚姻居所的法律因省而异。

婚前协议会说明,双方同意在家庭净资产平分的计算中,婚前拥有房屋的一方将就 结婚当天的房屋价值记入账面。Ewing 指出,这意味着婚姻居所将被视为跟其他资产一样,不会依据家庭法被平分计算。此条款将具有约束力。

〝这正在常态化地成为同居或结婚的一部分。人们正在讨论和研究如何处理。〞

然而,房屋的价值和房屋的拥有权是不同的。
Ewing 表示,一对夫妇可以经商量后在婚前协议中声明,一旦婚姻破裂,婚前置有房产的一方预期另一方将在一个月内迁出。两人可以在婚前协议中达成共识,但这并不具有约束力。
她指出另一方可以改变主意而不迁出,而业主一方不能拒绝对方拥有房屋的权利。书面上的意向表达只是法院决定哪一方将独享拥有权时所考虑的一个因素。

Ewing 表示,已婚夫妇或普通法伴侣都可以订立婚前协议,这只是一份合约,规定彼此如何确定双方的个人权利、义务和意向。如果两人想让他们的金钱分别开来,合约应表明这一点;如果两人想让他们的金钱和资产混为一体,或者想取中庸之道,合约也应清楚表明。

〝这些合约在人们瓦解自己的协议时不复存在。他们制定协议,然后却做了一些实质使协议无效的事情。〞

婚姻生活将令彼此向对方揭示自己的个性、习惯和愿望;同样地,婚前协议也会揭示彼此的财务状况全貌。彼此要向对方全盘托出,包括目前和预期中的收入和债务、财产和其准确价值、信用评分、信托、所持有的公司权益、投资,以及财务责任,例如支付子女抚养费。

订立婚前协议时,以下其他关于金钱的问题并非一定要讨论 (但却有一定帮助):两人是喜好花费还是节俭度日?奢侈豪华还是精打细算?对亲人一掷千金还是一毛不拔?已经对他们的金钱和退休生活定下严格而明确的目标,还是尚未考虑此问题?

Ewing问道,披露上述这些信息是为了什么目的?首先,此举让双方开展婚姻生活前睁开眼睛,看到任何和所有可能在日后出现的财务问题,有助于两人对是否放弃某些由法律赋予的权利,作出知情决定。

41%

首次婚姻
会在结婚30周年前
以离婚收场

[1]

博柏负债累累,他与新配偶玛丽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或许会引起其债权人的兴趣。婚前协议令博柏在结婚前披露他的财务历史,让玛丽可以作出知情决定,决定应否与博柏一起购房,以及如何最有效地保护自己。

另一个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假如博柏早在开始与玛丽交往时,夸大自己的财务状况,暗示他在佛罗里达州拥有一个公寓单位,但其实那只是由他母亲拥有的分时度假资产。任何一方的财务状况若有模糊之处或未透露的细节,将在婚前协议中清楚交代,因为财务生活的每一方面都要曝光。若婚前协议有所遗漏或失实之处,可被法院宣布无效。

此外,一旦双方已披露其财务状况,并进行讨论,婚前协议就会记录两人是否同意放弃他们依法享有的某些权利。比方说,玛丽拥有她数十年来所建立的生意,博柏可在婚前协议中同意,倘若她去世或者两人离婚,他会放弃对其生意提出申索的权利,借以换取一笔款项。另一情况是,玛丽是房子的唯一拥有人,即使博柏已在那里居住了20年,她还是希望把房子留给与前夫所生子女。玛丽和博柏可在婚前协议中表示同意,若玛丽去世,博柏可接受现金和解方案,放弃对房屋的申索权。

需要考虑订立婚前协议的情况

  • 您或您的配偶是企业主。
  • 您拥有大量资产,希望将它与配偶的 资产独立分开。
  • 您设有遗产计划,让子女继承您的资产。
  • 您的用钱习惯和风格与您的配偶大不相同。
  • 您的配偶有财务或债权人问题。
 

履行婚前协议

Ewing 表示,如两人花了时间和努力来制订婚前协议,便要真正履行协议。

这意味着如果您想将自己的金钱与对方的分开,您必须在各方面都积极使您的资产保持独立,否则有可能令协议失效。

例如,博柏和玛丽的婚前协议说他们的资产将保持独立。玛丽购买住房,但每月的保险付款和偶发的家庭开支,却由两人为方便起见而设立的联名账户来支付。假如两人离婚,博柏也许能视房子为共同资产而提出申索,因为房屋的开销支付来自他名下的账户。

Ewing 指出:〝这些合约在人们瓦解自己的婚前协议时不复存在。他们制定协议,然后却做了一些实质使协议无效的事情。〞Ewing 曾遇过这一真实个案:一名小商人和妻子订立了婚前协议,让她在婚姻若结束时无权向他的生意提出申索。然而,他出售了生意,但为着财务策略,将所得款项存入与妻子的联名账户,此举实质上让妻子成为生意的共同拥有人,全部推翻了他在婚前协议中尝试取得的保护。

需要考虑的婚前协议问题

Ewing 表示,当彼此已向对方披露其财务状况,两人都应仔细考虑以下问题和顾虑:

您希望您的财务和个人在这段婚姻中有多独立?
顾虑:婚前协议如果表明〝您的就是您的,我的就是我的〞,婚姻结束时的资产管理可能较为容易。可是,在婚姻生活中对共同购买的物品及/或所付出的劳力,密切注意维持平等的付出,也许令人尴尬。例如,您怎么取得平衡,并在协议中记录房屋保险由谁支付,而剪草或铲雪由谁来做?或 20 多年来各自为孩子的注册教育储蓄计划 (RESP) 供款,何其困难?

您是否想让自己和伴侣的财务立即融合,还是随时日逐渐或在一段既定时间内逐渐融合?

顾虑:两人希望集合彼此的资源,一起购买资产 (例如房子) 是合乎常情而方便之举,但若其中一方更富有,或者比另一方对购买房子付出更多,房子也许会在婚姻 解除时平分,以致一人获得净收益,另一人则蒙受净亏损。 

您希望在融合双方的财务时有多大的灵活性?
顾虑:人们要考虑当前和未来可能发生的所有事情。两人应否能够无限度地或有限度地接触彼此的财务?如果玛丽的资产和工资是博柏的两倍,但两人结婚后,博柏用她的钱来把他的二手车换成名贵轿跑车,怎么办?

你们有共同的退休目标和理想退休年龄吗?
顾虑:特别是如果退休即将到来,两人更要一定对退休有一致的想法。若两人对退休有不同想法和目标,任何退休计划都不会奏效,尤其是如果两人的财务混为一体。如果双方财务独立,所需要的退休规划大概会多很多。 

您需要订立婚后协议吗?

结婚后订立协议虽属罕见,但并非闻所未闻。一对夫妇的财务状况当然可以在婚后发生很大变化。订立婚后协议的一个原因可能是出于其中一方的商业利益考虑。Ewing 举例说,如果配偶一方与其他人合伙,股东协议可能声明任何资产索赔 (如果婚姻破裂或配偶死亡) 必须由个人而非企业资金来支付。

Ewing 承认婚前协议并非结婚计划中最浪漫的部分。可是,她指出协议最终目的是保护个人利益,并在出现问题使双方处于不利境况前提供补救措施。

任何人准备签署婚书,都应该先找他们的律师,考虑签署婚前协议,确保他们的最佳利益得到保护,然后才说〝我愿意〞。

DON SUTTON
MONEYTALK LIFE

*戴小姐是化名